那年,我們一起喝的珍奶

我富堅了。

這應該是《獵人》時代的梗,只好現在拿出來用了,堅持寫作真的好難。

我的綽號叫「珍珠」,就是珍珠奶茶裡那顆便宜的珍珠。這個小名也是個時代的產物吧。畢竟珍奶是在1987年誕生的,在那之前的「珍珠」,大概還是那種高貴、有光澤的飾品。

寫作有時候真的會卡關,做這部紀錄片的過程也一樣,常常覺得抓不到切角。一部分是因為我自己在紀錄片這一行算是新手,道行還不夠深,另一部分,可能是因為,台灣食物,本來就還在長成的路上。

拓荒有點寂寞,但某種程度上也代表「這條路還沒人走過」。
“We get to make it.”(所以我們可以自己定義。)

還記得2018年那年,珍奶在紐約紅得發紫,我剛做完第二屆珍奶節。那時就曾想過,要不要拍一部關於珍珠奶茶的紀錄片。想來想去,左思右想,也江郎才盡了幾次,最後就這樣放著沒動。

這次重新開始想做台灣食物的計劃,腦中第一個跳出來的還是珍奶。心想:「那要不要把珍奶放進去?」結果下一秒就有人問:「欸,珍奶算是食物嗎?」

這問題其實蠻難答的。嚴格來說,珍奶也算是食物吧?珍珠是用樹薯粉做的,也算澱粉類,主食一種;但整杯飲料也確實不像正餐。說實話,它在某些行業裡,倒是蠻接近「能量補給品」的,比如醫護工作者。他們長時間站著、沒空坐下來吃飯,一杯可以邊走邊喝又可以咀嚼的飲料,簡直像是專門為這種節奏設計的。

這種「手搖即食」的形式,本身也對應到1980年代中期,泡沫紅茶席捲台灣的那個時代氛圍。珍奶就是從那個背景中長出來的。

然後,就會有人補一刀:「可是珍奶的製程太簡單了吧,感覺沒什麼好拍的?」

的確,珍奶怎麼做呢?樹薯粉加水揉一揉,加點色素或香料也行,煮一煮撈起來泡在蜂蜜或黑糖裡,選一款茶底,全部倒進手搖機裡搖一搖,最後封口、插吸管,「啵」一聲就可以喝了。差不多是這樣。

插播一句,封口機真的是台灣獨創。以前在紐約喝了這麼多咖啡,從來沒看過哪間咖啡店會用封口機。結果回台灣後,發現有咖啡店封口,超台的,用久了也覺得不用擔心灑出來好棒。

之前有做飲料品牌的朋友說,珍奶其實不是「一種飲料」,而是一種流行文化的載體。他說:「你要讓大家對它保持新鮮感,就得一陣子換一個牌子,但裡面東西其實差不多。」換湯不換藥,形塑潮流文化,就是這個邏輯。

我自己在紐約時,其實不常喝珍奶。主要是貴,而且做行銷或辦活動需要喝的時候才會研究一下。反而是搬回台灣以後,才發現大家對珍奶的講究根本是一門顯學。從「哪一間店最好喝」、「奶蓋要不要加」、「半糖少冰還是微糖去冰」到「今天提袋是什麼設計」,每個人瞬間變成飲料評論家。提著一杯珍奶走在街上,時尚指數瞬間+3。

有次住在紐約 Cobble Hill 的朋友跟我說:「我們家附近新開了一間珍奶店,下課後總是一堆小朋友擠在那裡聊天。」我心想,這不就是以前的泡沫紅茶店嗎?

所以珍奶西進,文化也傳遞了。珍奶變成了他們的青春據點。再過幾年,他們大概也會說起:「欸,我以前就是在那間珍奶店認識她的。」

《那年,我們一起喝的珍奶》,以後應該會有這樣一部作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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